返回首页
当前位置: 首页 > 传媒资讯 >

爽身粉禁止添加“黄丹”

时间:2009-04-19 10:15来源: 北京青年报 作者:佚名 点击:
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4月16日下发紧急通知,禁止生产、配制、销售以中药材“黄丹”为原料的爽身粉等化妆品。

   北京青年报讯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4月16日下发紧急通知,禁止生产、配制、销售以中药材“黄丹”为原料的爽身粉等化妆品。


  近日,国家药监局接到举报,反映某地区有使用中药材“黄丹”配制爽身粉的情况。“黄丹”又名铅丹,主要成分是四氧化三铅,属化妆品中的禁用物质。国家药监局在通知中要求,严厉打击无证生产配制爽身粉尤其是使用黄丹配制爽身粉、非法经营爽身粉等化妆品,以及使用非化妆品级滑石粉原料生产化妆品等违法违规行为。


  按照要求,紧急通知下发后,所有化妆品生产经营企业一律停止生产、配制、销售以黄丹为原料的爽身粉等化妆品。

顶一下
(0)
0%
踩一下
(0)
0%
------分隔线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
最新评论 查看所有评论
发表评论 查看所有评论
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的政策法规,严禁发布色情、暴力和反动的言论.
评价:
表情:
用户名: 密码: 验证码:
推荐内容